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4 年 04 月 08 日)
第7條
本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委員人數及姓名。

二、會議主席、出席委員及紀錄人員姓名。

三、開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四、受甄審人人數、姓名及其原任官稱。

五、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甄審應予記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