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4 年 04 月 08 日)
第2條
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關務署)設置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辦理關務署及各關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升任關務正、技術 正與關務佐、技術佐升任關務員、技術員之甄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