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6條
本考試筆試應試科目:

一、牙體技術學(一)(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學、牙體形態學及牙科材料學 科目)。

二、牙體技術學(二)(包括固定義齒技術學科目)。

三、牙體技術學(三)(包括全口活動義齒技術學、活動局部義齒技術學 科目)。

四、牙體技術學(四)(包括牙科矯正技術學、兒童牙科技術學及牙技法 規與倫理學科目)。

前項筆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測驗式試題,各應試科目之考試時間均為六 十分鐘。

本考試實地測驗考試時間為四小時,其應試科目為:

一、牙體解剖形態雕刻。

二、全口活動義齒排列。

實地測驗評分項目及配分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