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7條
應考人報名本考試應繳下列費件,並以通訊方式為之: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 交部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 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報名費。

六、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應考人以網路報名本考試時,其應繳費件之方式,載明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及考選部國家考試報名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