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12條
船舶主機分柴油機、蒸汽推進機組、燃氣渦輪機三種,其已領有輪機員考 試及格證書註明諳習機器僅為一種或二種者,得報名加註同級他種機器之 考試。

報名加註船舶主機科目考試者,以各科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