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9 月 08 日)
第4條
有社會工作師法所定不得充任社會工作師之情事,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 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或申請部分科目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