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3條
本考試視類科需要,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但得視考試類科需要增減或暫 停辦理之。

前項考試類科由考選部於考試之日起一年前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