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12條
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之規定辦理 。

應考人具有第六條附表一所列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之一者 ,其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

應考人依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 ,其應試科目依附表三之規定辦理。

應考人依第七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其應試 科目依附表四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