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11條
證明第七條第三款之資格,應繳驗外國該類科技師證書、發證時依據之法 規抄本及應試時所具學歷、經歷證件。如係該類科技師考試及格者,並應 繳驗考試成績單或及格通知書;如僅以學歷取得該類科技師證書者,並應 繳驗在學全部成績單或學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