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9條
證明第六條第三款之資格,應繳驗外國會計師證書、發證時依據之法規抄 本及應試時所具學歷、經歷證件。如係會計師考試及格者,並應繳驗考試 成績單或及格通知書;如僅以學歷或學歷、經歷取得會計師證書者,並應 繳驗在學全部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或經歷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