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7條
證明第六條第一款之資格,應繳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銓敘合格審定函 ,主計或審計主管機關派令及服務年資證明書。

前項任審文件,公營事業機構從業人員,應繳服務單位之派令及其上級機 關會計主管單位核派有案之證明文件;軍職人員應繳上尉以上之任官令、 任職令及國防部主計局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