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10條
應考人依第八條規定,向考選部申請全部科目免試時,應繳下列費件:

一、全部科目免試申請表。

二、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 部或僑居地之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審議費。

前項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得隨時以通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