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12條
應考人依第十條規定,向考選部申請全部科目免試時,應繳下列費件: 一、全部科目免試申請表。 二、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 部或僑居 地之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審議費。
前項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得隨時以通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