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學習辦法  ( 102 年 08 月 06 日)
第3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由考選部函送交通部 按其類科及報考引水區域,分發各該轄區引水人辦事處學習。學習期間為 學習引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