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8條
應考人於報名本考試時,應繳下列費件: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四、報名費。

五、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應屆畢業,於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者,至遲應 於本考試第一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屆時未 繳交者,不得應考。但特殊情形經考試院同意者,得延長繳驗期限。

應考人報名得以通訊或網路報名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