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一等考試、二等考 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前項一、二、三等考試分別相當於高等考試一、二、三級考試;四等考試 相當於普通考試;五等考試相當於初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