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 106 年 11 月 24 日)
第4條
本考試三、四等考試之類科及應試科目,分別依照附表二、附表三之規定 辦理。

前項考試類科仍須配合任用需要予以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