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 104 年 02 月 16 日)
第3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一款所稱應考資格,除特殊類科外,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 ,應性質相近之考試,係指除考試機關認定之特殊考試類科,不得適用外 ,得以下列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一、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得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三 級考試之特種考試。

二、曾任中士以上三年者,得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