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總則 ( 106 年 06 月 06 日)
第3條
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但性質特殊之高等及普通考試類科或特 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以下簡稱性質特殊訓練),得於訓練計畫另定其他 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