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法  ( 103 年 01 月 22 日)
第7條
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前項考試規則包括應考年齡、考試等級、考試類科及其分類、分科之應考 資格、體格檢查標準、應試科目、考試方式、成績計算、限制轉調規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