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 104 年 08 月 21 日)
第7條
入闈期間,除典試委員長、監試委員、考選部部長外,其他人員未經典試 委員長許可,不得出入闈場。

典試委員長得邀請各組召集人及典試委員進入闈場協助決定試題。

前項人員進入闈場,應嚴守秘密,且不得攜帶錄音機、照相機、攝影機、 收音機、電腦、高耗電電器用品、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 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