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受理妨害考試檢舉辦法  ( 75 年 11 月 27 日)
第1條
人民或團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考試法第十條、第二十條所列情事向本部檢舉者,依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