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試法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18條
考選部為配合各項考試,得建立題庫試題。

題庫試題之命擬、審查,由考選部遴聘具典試委員資格者擔任之。

考選部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得公開徵求、交換、購置國內外試題,經前 項審查後納入題庫。

題庫試題之徵求、交換、購置、命擬、審查、保管、使用及更新等有關事 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