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01 月 28 日)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各項考試之相關支出。

二、使用考場大樓、試務大樓及其附屬設施所應分擔之維護及管理支出。

三、符合基金設置目的之其他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