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處務規程  會議 ( 106 年 08 月 15 日)
第32條
本部部務會議由部長主持,次長、主任秘書、參事、司長、處長、研究委 員及室主任參加,並得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第33條
(刪除)
第34條
本部部長得視需要定期或臨時召開業務會報或各單位主管工作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