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處務規程  職掌 ( 106 年 08 月 15 日)
第9條
考選規劃司設二科,各科之職掌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公務人員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規劃、研擬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考選制度之資料蒐集、編譯、研究及出版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教考訓用配合政策之研究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研究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方式及考試技術之研究改進事項。

(六)關於公務人員考選調查及分析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規劃、研擬 事項。

(二)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制度之資料蒐集、編譯、研究及出版 事項。

(三)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教考訓用配合政策之研究事項。

(四)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研究事 項。

(五)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方式及考試技術之研究改進事項。

(六)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調查及分析事項。

(七)考選政令宣導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前項各科職掌,必要時得由長官視情況臨時調整;未列舉事項得由長官依 職權交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