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認定辦法  ( 105 年 08 月 15 日)
第3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駐香港或澳門機構,指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