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 88 年 05 月 11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係指退除役官兵死亡,無繼承 人、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之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