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 93 年 02 月 28 日)
第9條
技術引進計畫所需之儀器、設備、原料、零組件或產品雛型經於技術引進 計畫書中載明品名、規格及進口數量並經許可者,得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貿易許可辦法之規定申請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