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 106 年 07 月 07 日)
第2條
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港澳)居民,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 連續居留境外六年以上者,得申請來臺灣地區就學。但申請就讀大學醫學 、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最近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