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定居 ( 104 年 07 月 13 日)
第34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並辦妥戶籍登記後,須申請入出境 者,依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