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7 年 06 月 28 日)
第8條
經濟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大陸及兩岸經濟情勢之研究、分析。

二、兩岸經貿相關議題所涉協商事項之研擬、規劃及處理。

三、大陸投資與臺商服務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聯繫及處理。

四、陸資來臺、兩岸貿易、產業、旅遊與涉外經濟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 、聯繫及處理。

五、兩岸金融、財稅與關務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聯繫及處理。

六、兩岸經貿與商務人員交流、農漁業、小三通、環境保護相關業務之規 劃、協調、聯繫及處理。

七、兩岸交通運輸、郵政與電信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聯繫及處理。

八、其他有關兩岸經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