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105 年 01 月 11 日)
第14條
內政部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酌定配額時,應衡酌香港或澳門居民 在臺灣地區居留及定居情形,會商主管機關就港澳政策加以考量,報請行 政院核定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