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民事 ( 106 年 12 月 13 日)
第38條
民事事件,涉及香港或澳門者,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涉外民事 法律適用法未規定者,適用與民事法律關係最重要牽連關係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