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入出境管理 ( 106 年 12 月 13 日)
第10條
臺灣地區人民進入香港或澳門,依一般之出境規定辦理;其經由香港或澳 門進入大陸地區者,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