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 83 年 01 月 17 日)
第7條
協議之內容,涉及現行法律之修正或應另以法律定之者,主管機關應於協 議訂定後一個月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