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 86 年 01 月 22 日)
第16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 法辦理會計、歲計及統計事項。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