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 105 年 12 月 22 日)
第11條
營運計畫之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

一、收費標準及其計算方式並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二、預估頻道授權金額及收取之上架費用。

三、繳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