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 105 年 10 月 13 日)
第19條
本法第四十八條所稱完成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 務,係指完全關閉類比訊號,僅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