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
各獎項參賽作品之應備條件:
一、漫畫新人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內容應具完整性。已出
版或未出版之作品皆可報名參賽,未出版或數位漫畫作品篇幅不得少
於四十八頁或二百四十格。
二、跨域應用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利用已出版發行或網際
網路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臺灣原創漫畫作品,進行跨域創製、展覽與
技術交流等應用媒合。
三、漫畫編輯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就已出版發行或網際網
路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漫畫作品,輔以結合資源、完整展現漫畫主題
之編輯過程以及參與編輯人員背景說明,且為主責編輯職務者。
四、單元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應以單格、四格或多格方式呈現。
已出版或未出版之作品皆可報名參賽;其中未出版或數位漫畫之作品
篇幅不得少於四十格。
五、兒童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未滿十二歲之讀者
為主要閱讀對象,包括幼兒識讀、趣味、科普、知識、教學等皆可。
六、少年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十二歲以上,未滿
十八歲之少年為主要閱讀對象。
七、少女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十二歲以上,未滿
十八歲之少女為主要閱讀對象。
八、青年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以十八歲以上青年為主
要閱讀對象,內容非屬第五款至第七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