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 85 年 02 月 05 日)
第4條
本臺之任務如下:

一、對國外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樹立國家新形象,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 之正確認知,及加強華僑對祖國之向心力。

二、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增進大陸地區對臺灣地區之溝通與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