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 70 年 01 月 30 日)
第4條
國際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策劃事項。

二、駐外新聞機構工作之指揮、督導、考核事項。

三、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交流合作事項。

四、國際展覽之策劃、參加及配合事項。

五、有關我國之國際輿情與新聞電訊之研析及處理事項。

六、對外宣揚國情之文字及視聽資料統一運用事項。

七、對外新聞傳播機構工作之協調及輔導事項。

八、其他有關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