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 70 年 01 月 30 日)
第3條
國內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國內新聞宣導工作之策劃事項。

二、各項政策、政令、政績之宣導執行事項。

三、地方政府新聞宣導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四、新聞事業之輔導事項。

五、輿論公意之蒐集、整理及分析事項。

六、新聞聯繫、發布及安排記者採訪等事項。

七、電化宣導工作之策劃及執行事項。

八、政府公共關係業務之推行事項。

九、記者因業務出國之審核及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國內新聞宣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