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 70 年 01 月 30 日)
第2條
新聞局設左列各處、室,並得分科辦事:
一、國內新聞處。
二、國際新聞處。
三、出版事業處。
四、電影事業處。
五、廣播電視事業處。
六、資料編譯處。
七、視聽資料處。
八、綜合計畫處。
九、聯絡室。
十、總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