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 101 年 11 月 23 日)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巡查檢驗:指以可直接判讀之巡檢式檢測儀器進行簡易量測室內空氣 污染物濃度之巡查作業。

二、巡檢點:指巡查檢驗使用檢測儀器量測之採樣位置。

三、巡檢式檢測儀器:指具有量測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功能,可直接判讀 及方便攜帶之檢測儀器。

四、室內樓地板面積:指公私場所建築物之室內空間,全部或一部分經公 告適用本法者,其樓地板面積總和,但不包括露臺、陽(平)臺及法 定騎樓面積。

五、校正測試,指下列:

(一)零點偏移:指自動監測設施操作一定期間後,以零點標準氣體或校 正器材進行測試所得之差值。

(二)全幅偏移:指自動監測設施操作一定期間後,以全幅標準氣體或校 正器材進行測試所得之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