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101 年 11 月 23 日)
第5條
主管機關審酌罰鍰額度時,於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未超過法定罰鍰 最高額時,應依第二條附表計算罰鍰,併加計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裁 處,惟最高不得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

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時,應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 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