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 107 年 05 月 29 日)
第3條
環境講習依本辦法辦理。但不包括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令接受環境 教育講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