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 102 年 10 月 17 日)
第6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專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一、具有環境相關領域著作並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