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 101 年 10 月 22 日)
第7條
補助專案審查作業程序如下:

一、資格審查:由本署業務承辦單位審查申請單位資格及文件是否齊備。

二、初審:由本署業務承辦單位組成初審審查小組,審查專案內容與本署 施政計畫重點及業務需求之相關性。

三、複審: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審查補助專案之內容、經費合理性、申請 單位執行能力及服務績效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