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 101 年 10 月 22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補助專案:指研究專案及模場試驗專案。

二、研究專案:指原創且有計畫獲得科學性或技術性新知識之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者。

三、模場試驗專案:指引進國外、研發本土化之技術或設備運用於模場進 行試驗實作者。

四、申請單位: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補助專案者。

五、執行單位:指經核定補助專案者。

六、專案主持人:指負責執行及協調研究專案之人員。